1.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規定
(1)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所指的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 技術人員。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指測繪工程、地理信息、地圖制圖、攝影測量、遙感、大地測量、工 程測量、地籍測繪、土地管理、礦山測量、導航工程、地理國情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測繪相 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地理、地質、工程勘察、資源勘查、土木、建筑、規劃、市政、水利、電力、道橋、 海洋、計算機、軟件、電子、信息、通信、物聯網、統計、生態、印刷等專業的技術人員。
(2)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對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符合的條件,作出了相應規定, 這里不再詳述。根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注冊測繪師可以計人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數量,自本 標準施行之日起滿3年后,甲、乙級測繪資質單位的注冊測繪師數量應當達到本標準的考核要 求;5年后,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也應當具備相應數量的注冊測繪師。
(3) 申請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 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的單位,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 求數量的60%;申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資質的單位,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 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80%;申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作要求。
2. 對測繪業績的規定
(1) 申請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600萬元,且有3個 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 申請晉升乙級測繪資質的,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 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 量檢驗合格證明。
(3) 申請晉升丙級測繪資質的,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50萬元,且有1個以 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 格證明。
(4) 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或者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作測繪業績考核要求。
3. 對測繪監理的規定
根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 海洋測繪專業范圍下設置相應的甲、乙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具體規定如下。
(1) 申請甲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測繪資質;近2年內,在 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 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 申請乙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或者乙級測繪資質;近 2年內,在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 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3) 測繪監理資質單位不得超出其測繪監理專業范圍和作業限額從事測繪監理活動。
(4) 乙級測繪監理資質單位不得監理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施測的測繪工程項目。
4. 對考核指標的規定
(1)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對考核指標的規定,涉及對辦公場所面積的規定、專業技術人員 數量、各類儀器設備、軟件的數量等。如對辦公場所的要求,甲級不少于600平方米,乙級不少 于150平方米,丙級不少于40平方米,丁級不少于20平方米。
(2) 作業限額是對不同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所能夠從事的測繪活動在面積、長度、等級、區 域等方面的具體限制。如取得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專業乙級資質的單位,其在承擔地理信息系 統工程業務時,只能承擔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以下的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業務。再如,取得丙級 工程測量資質證書的單位,其具體業務范圍中如果包含了控制測量、地形測量等具體業務,其 測繪1 : 500比例尺地形圖的面積,不得超過15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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